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关于在全区开展“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通知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九大和谐建设”是“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具体抓手,是将“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落到实处的支撑和保证,其内容主要是:

  1.和谐单位。围绕“内外关系和,员工素质高,服务质量优,工作业绩佳,社会形象好”的内容和标准,以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制度型、服务型、激励型的“五型”机关为主要载体,努力营造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配合,人与单位之间相互依存,单位与外部环境相互融洽、政令畅通、人和气顺、运转有序、廉洁高效、蓬勃发展的政务环境;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健全、完善,进一步健全职能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和谐单位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处置机制,积极寻求协调和解决内部矛盾的新方法;结合“创先争优”、“服务企业年”活动,开展城乡结对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文明单位与村屯“结对帮扶”活动;进一步改进服务机制,完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系列服务;着眼于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和谐单位我能做什么”或“我为建设‘和谐单位’献一策”活动。

  2.和谐乡镇。围绕“民主法制健全,基本社保落实,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安全稳定,邻里关系和谐,生活环境良好”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开展“和谐建设一句话承诺、和谐建设一件事践行”活动,夯实建设和谐乡镇的群众基础;打造平安镇村,开展“平安乡村”献计策活动,夯实建设和谐乡镇的社会基础;引导各村修订完善《文明公约》、《村民公约》等,用制度规范村民的行为,引导农村群众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各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围绕“一镇一条文明街、一街一个文明户、一户一件模范事”为主题的“三个一”道德实践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氛围。

  3.和谐村屯。围绕“村屯治安良好,村落环境整洁,村风民风文明,农村文化先进,农民收入提高”的内容和标准,坚持从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强化农村公共服务,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努力建设具有壮乡特色、反映广西农村风采、充满现代文明气息的和谐新村屯。加强村级民主建设,开展“四议两公开”(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由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活动;深化和完善“农事村办”,做到“六个不出”:农业生产经营和科技服务不出村,经常性文体活动不出村,看小病不出村,一般矛盾调解不出村,一般审批事项办理不出村,一般农事代办不出村;抓好村庄周围环境、村内环境和家居环境建设,实行“三改三化”(即改水、改厕、改厨,绿化、美化、硬化),全力治理农村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禽畜乱放、私搭乱建、乱写乱画等“六乱”现象;组织农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村屯文化生活;加强村屯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并利用这些文化阵地开展科普、普法和移风易俗活动,普及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素质;开展创建新农村建设示范组、示范户“环境卫生之家”、文明村组、和谐家庭等评比活动。

上一页   下一页
第 [1] [2] [3] [4] [5] [6]  页
(支持“←、→”键翻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