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关于在全区开展“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通知

  3.要典型引路,辐射和带动全区“九大和谐建设”活动全面有效开展。要坚持以点带面,在着力创建示范点的基础上,大力培育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深入学习南宁市望州南社区和谐建设经验。要让“九大和谐建设”及其内容和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浓厚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使群众普遍参与、乐于参与,在参与中创造、在参与中发展、在参与中涌现更多的典型和感人事迹。

  4.总结经验,积极创新,不断探索和谐建设规律。要按照具有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总体要求,注意总结和积累和谐建设工作经验,使之形成制度、形成乡规民约,形成在平常的工作、生活中体现的一种精神、一种品质,一种广西精神、广西品质。各市、县(区)文明办要及时掌握“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情况,及时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掌握广大干部群众在“九大和谐建设”中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活动形式,使群众性和谐建设活动更加符合广大干部群众利益和愿望,更加符合本地工作实际,卓有成效地推进全区“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开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精神文明

  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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