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东兰12月23日讯(通讯员 韦艳芳)隘洞镇的韦某为骗取人工造林补贴款,以虚报、冒报防护林面积,并提供虚假材料向县林业局申请珠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补贴,共计骗取补贴人民币25751元。近日,东兰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2015年5月初,东兰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隘洞镇进行现场勾图时,韦某将村里其他村民的林地当成自家的报给林业工作人员,以此骗取人工造林补贴款人民币25751元。2016年4月,韦某主动到东兰县公安局投案并退缴人工造林补贴款25751元。11月2日,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韦某犯诈骗罪,向东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过对案件的审理,近日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韦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所上缴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