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东兰县12月23日讯(通讯员 韦德思 )近日,东兰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微信群互动方式,成功执结了韦某毅与王某忠、王某故意伤害赔偿案,王某忠、王某当日将拖欠近十年的赔偿款2500元存入韦某毅的银行帐户,至此该案圆满结案。
2003年间,王某忠用刀把与其有陈见的韦某毅刺伤,东兰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忠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受害人韦某毅医疗费2967.56元,因王某忠犯罪时尚未成年,其应给付的赔偿款有其父王某承担。判决生效后,义务人王某忠、王某没有履行义务,权利人韦某毅于2003年5月26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由于被执行人王某忠、王某长期规避,致使案件一直无法执行。
近日,在反规避执行活动中该院决定对该案恢复执行,并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忠、王某发出恢复执行通知书,经过执行法官的说法讲理和感化教育,被执行人王某忠、王某父子方知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法律后果,同意借款2500元履行义务,请求申请执行人韦某毅免除迟延履行金及余下的赔偿款。因申请执行人韦某毅在广东深圳打工,无法当面协商解决,执行法官通过微信群互动方式进行协调,当被执行人王某忠、王某在微信群众韦某毅回复信息“同意由被执行人王某忠、王某当日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500元,余下的赔偿款467.56元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愿放弃”,当日借款履行了义务。为此,一起长达8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微信群互动方式顺利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