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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现场勘查巧调解 邻居建房纠纷终言和

法官邀请屯里有威望的老人一同调解。 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汤彩虹  摄

法官细心勘查纠纷现场。 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汤彩虹  摄

法官在当事人家里进行调觪。 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汤彩虹  摄

广西新闻网宜州8月14日讯(通讯员 汤彩虹)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抬头不见低头见。人家古代的宰相都能让出三尺宅基地,故事还上了春节联欢睌会,我们是不是也该学着古代人大度点,各退一步把事情解决了……”近日,在宜州市德胜镇某村,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经过宜州市人民法院德胜人民法庭法官3个小时的不懈努力,现场勘查巧调解,就地化解了矛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邻里融洽几十年 一朝不合互发难 

原告韦某甲与被告韦某乙是多年的邻居,今年初,韦某乙在原屋基翻盖新房,要重新建砖混结构五层新房子并开始打圈梁,期间被告及其家属多次阻止,并经亲戚朋友多次居中调解未果。后原告以被告未经其同意擅自拆旧建新、挡住阳光照射、影响通行和排水构成侵权为由向宜州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

韦某乙则拉来一车大石,堆在了韦某甲经过的路口,导致附近多户通行受阻。如此—来二往,两家结下了仇怨。村委、镇干部多次组织调解,双方仍各执一词,都不愿先做让步。最终,韦某甲将韦某乙诉上公堂。 

法官悉心来调解 老邻居冰释前嫌 

为真正化解这起因建房问题引发的邻里纠纷,宜州市法院德胜法庭的法官们驱车赶到村里,开庭之前,承办法官耐心向当地村民了解情况,同时邀请了对该纠纷进行过多次调处的村干部,向他们了解调解的具体情况。法官仔细询问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了解到来龙去脉后认为:双方实为斗气,只要双方都能心平气和的协商,调解结案的可能性非常大。随后,法官到纠纷现场勘察。 

在现场,法官从法理上做出解释,相邻双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行等方面的问题,不得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并指出双方的行为均给对方造成了妨碍。同时从情理上做两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邻居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希望双方顾全大局互让一步。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劝说和悉心劝导,两人均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之处。韦某乙答应新屋基退后一尺兴建,并在当天将堵在韦某甲经过的路口石堆清理干净,韦某甲也同意不再阻挠韦某乙开工,双方握手言和。最终,两人签订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 

进村入户来勘查 实际情况更直观  

本案吸引了该屯数十多名村民参加旁听围观,70岁的韦大妈一辈子没进过法院,通过旁听,消除了“打官司”的神秘感。当地群众也纷纷表示,这样的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村民解决纠纷、进行诉讼,也让村民对法院的工作程序及简单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对自己以后的生产生活都很有帮助。 

“法庭决定到现场开庭。一是能够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参照实物对案件争论的事实进行确认;二是能够利用当地群众的舆论,促使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三是能够通过现场说法、讲法,使现场群众对法律有一个客观认识,促进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德胜法庭庭长韦茂忠解释说,在以后工作中,会继续把巡回法庭开进村屯里,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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