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专题 > 时政 > 广西形势政策教育专栏 > 图说八桂 > 正文

指导价调整 南宁有的药品"降价死"有的玩"躲猫猫" (4)

2010年01月14日 08:04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韦夏 欧阳美荣 编辑:杨东

  记者手记

  加强监管不可少

  在采访中,不少药企、药店的负责人表示,政府应该出台系列补贴、统一招标的方式方法挽救因为降价或成本提价而面临消失的药品品规,不能一刀切。

  而物价部门则表示,针对不同药品的品规,国家有不同的差价规定,物价部门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管,不可能全部检查所有包装,因为经过拆开检查,药品就不能上市了。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国家基本药物的质量检查是每年一次,也是在摸索监管中前行。

  通过本次调查,记者发现,因为国家基本药物的管理只是药物管理的一个很小的部分,也是新生事物,难免存在监管真空地带。要想让百姓真正从降价中得到实惠,有关部门绝不能仅满足于发一个“降价通知”,停留在“书面降价”上,而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基本药物的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购销价格构成,然后再有针对性地出台降价政策;此外,还应加强监管新药诞生的审批环节,严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怪现象出现。

市场调查对比表

  新闻背景

  2009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公布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的通知》,此次价格调整共涉及296种药品,2349个具体剂型规格品,与现行规定价格比,有45%的药品降价,有49%的药品价格未做调整;有6%的短缺药品价格有所提高,调整后的价格从2009年10月22日起执行。

  发改委的通知上说,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是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的,不区别具体生产经营企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基本药物,其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上一页 
第 [1] [2] [3] [4]  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