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广西公安事业新发展新进步 努力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
自治区副主席 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 梁胜利
2009年,广西公安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的大局,积极主动履责,扎扎实实服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广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2010年,全区公安机关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创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的部署,以实施广西公安事业新发展新进步三年规划为重点,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三基”工程建设和“三项建设”,打一场信息化的人民战争,巩固“一教育三整顿”活动成果,形成公安队伍教育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广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推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上新台阶。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九个和谐”的要求,公安机关要率先践行,不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按照“抓基层、抓基础、抓苗头、抓源头”和“大走访、大排查、大防控、大调解”的工作思路,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大量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继续规范派出所调解室,全面推行“三级限时调解”制度,严格实行调解问责制;继续推进“五级五长接访”和“公安信访超市”工作机制的落实,将信访工作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公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上新台阶。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探索治安行政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新手段,在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为社会、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做到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有效管理。大力推进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掌握社会治安工作主动权。
——进一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着力提高驾驭稳定局势的能力,推动打击犯罪工作上新台阶。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继续开展“冬季行动”和侦查破案攻坚战,为全国、全区“两会”和春节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为全年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继续开展打黑除恶和侦破命案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两抢一盗”、盗抢机动车、拐卖妇女儿童、制贩假币、传销等犯罪活动。开展收枪治爆专项行动,抓好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加强网络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利用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进一步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实战能力,推动信息化水平上新台阶。积极适应信息化社会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摒弃不合时宜的观念,解放思想,投身变革,叫响“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失去指挥权,不懂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工作权”的口号,打一场信息化的人民战争,广泛开展信息实战应用,实现办公办案网上流转、情报资源网上共享运用、执法质量网上考评、警务活动网上督察、工作绩效网上评定。
——进一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加强队伍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队伍建设上新台阶。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标准,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提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整顿思想、整顿纪律、整顿作风”为主题的“一教育三整顿”活动,永葆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促进警民关系和谐。
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是鱼水关系,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广大人民群众一如既往地理解、关心和支持我区公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