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1月4日,元旦假后第一天,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研究贯彻《意见》,要求全区上下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形成整体合力抓落实,使之真正成为推动广西发展的强大动力。
《意见》的实施,对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实现,对于广西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完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是广西加快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规划。我们必须把握新形势下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实施,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东中西部的互动、深化与东盟的开放合作、维护边疆稳定,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个发展战略中,处于华南、西南结合部及面向东盟的重要门户和前沿地带的广西,区位优势显现。把握住国家新一轮经济发展的战略决策和部署、战略重点和方向,加快实施《意见》,就能够把广西的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市场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吸引资金、人才,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大发展大跨越。站在国家加快推进区域发展这样一个高度,跳出广西看广西,我们才能够在思想认识上把握《意见》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意见》为纲,做好我区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发展新成绩。
经过多年的发展,广西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发展力量和基础,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动,我区已进入全面开放的新阶段。然而,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促进广西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有优势、有机遇,也有诸多不利因素和困难。尤其是当前,经济发展形势更趋复杂,各种社会矛盾及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判断把握形势的难度加大。以实现《意见》提出的战略任务为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因势而变,应时而谋,确保少走弯路或不走弯路、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明确发展的总方向和总任务,不折腾、不懈怠、不动摇,稳扎稳打,我们就能够努力实现一年一个新变化、一年上一个新台阶。
掀起学习宣传《意见》的热潮,在全区干部群众中形成一种学习《意见》的氛围,是确保《意见》全面落实的基础和前提。《意见》是加快广西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要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意见》的基本内容、战略任务、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上来,奋力谱写广西跨越发展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