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穆新家庭共有4人,妻子、女儿和女婿。长期以来,该户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十分重视自我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道德教育,夫妻之间、父(母)子之间、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平等相待、尊老爱幼,深受广大群众的赞誉。2009年,该家庭被自治区妇联、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禁毒办评为“广西平安家庭”。
一、夫妻恩爱,相敬如宾
刘穆新夫妇结婚多年来一直和和睦睦,相敬如宾、互相关心、互相尊重。刘穆新在家中抢挑重担,勤俭持家,任劳任怨,妻子更是善解人意,全力支持刘穆新的工作。夫妻俩互谅互让,大事能够互相通气,小事从不斤斤计较,是大家公认的好夫妻。刘穆新既是家庭的好丈夫又是单位的工作能手,曾连续4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多次被评为“全区人大系统先进个人”、“县优秀共产党员”、“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二、孝顺父母,关心子女
刘穆新夫妇对待老人关怀备至。76岁高龄的岳母在南宁和小姨居住,他与妻子时常惦记老人的饮食起居,经常问寒问暖,时刻关切老人的健康状况,不论自己多忙一定抽时间探望老人,并时常把老人接到自己家来住,给老人做一些爱吃的饭菜。2005年,岳母患病住院,夫妇俩及时前往南宁探望看护,细心照料,直至岳母康复出院。平时逢年过节,夫妇俩都坚持电话问候或亲自前往南宁看望岳母,让老人感受到子女的关爱,安心欢度晚年。刘穆新只有一个独生女,但他并不娇生惯养,从小对女儿严格要求,促使女儿养成了自觉学习、关心同学、遵守纪律、尊敬师长的良好习惯。女儿在初中期间加入了共青团,大学期间又加入中国共产党。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担任班干和团干,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2003年大学毕业后,留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母校工作任学生辅导员,先后荣获了“桂林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广西大学生署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她领导的党支部和分管的年级被评为“广西优秀学生党支部”、“广西学生先进班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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