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玉林讯 (记者赵敏 通讯员梁春)2月17日,玉林市福绵管理区一名“的姐”一时找不到车上100多元零钱,便以为是被车上乘客趁机偷走,赶来“救驾”的的姐家人更是持木棍将乘客殴打一顿。经民警调解,被殴打的两名男子获赔2000元医药费。
当天凌晨2时,玉林市公安局福绵分局新桥派出所接到报警:在玉公公路新桥镇阳岗村路段,有一的姐被五六个人抢劫。接警后,新桥派出所副所长陈申立即带领两名民警赶往现场。在现场,民警看见十几个人正在一辆出租车边激烈争吵,民警迅速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原来所谓的抢劫是一场误会。”陈申向记者介绍说,经调查,2月16日晚上,新桥镇阳岗村村民郑某与5个朋友,在玉福大道路边一家宵夜摊喝酒猜拳至17日凌晨1时多,郑某等3人醉醺醺地上了杨女士的出租车回阳岗村。
一路上,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郑某与女司机热聊起来。快到村口时,杨女士突然发现放在车上的100多元零钱不见了,便认为是郑某跟她热聊时趁机偷走。郑某当即怒发冲冠,同她据理力争。
黑夜中,独自一人的杨女士感到十分害怕,便打电话叫来家人“救驾”,并在家人到来前拨打110报警称“有人抢劫”。很快,她的四五个家人赶到现场,不问青红皂白就持木棍殴打郑某头部及郑某的一个朋友,两人均受轻微伤。
陈申说,在派出所调解时,双方情绪仍很激动,民警给他们讲法律知识,做思想教育工作,经过足足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才达成和解协议,由杨女士向郑某等人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元医药费。
17日上午,杨女士在电话中向记者坦承说:“后来,我在车上找到了那100多元零钱,是我冤枉了乘客。2000元是我辛苦开车的一个月收入,我现在很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