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钦州市国税局结合国税系统税务工作的实际,大力开展“九大和谐建设”活动,并以争创自治区级“和谐单位”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推进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自治区文明委确定为自治区“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九大和谐建设”--“ 和谐单位”钦州市联系示范点。该局的主要做法是:
明确目标 狠抓落实
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和谐单位”建设工作,把“保持市国税系统内部和税企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为建设和谐钦州作出应有的贡献”作为开展“和谐单位”建设工作的目标,纳入年度依法治税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形成“和谐单位”建设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级国税机关层层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各单位的“一把手”主动挑起“和谐单位”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担,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对工作给予极大倾斜,确保了“和谐单位”建设工作的有效开展。
统一思想 齐抓共管
全市国税系统各级单位充分认识到开展“和谐单位”建设,是保障和促进钦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和谐平安钦州”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从而增强开展建设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建设“和谐单位”活动同依法治税、文明执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优质服务纳税人等税收业务有机地结合地来,把“和谐单位”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同检查,每月同依法治税、组织收入、征管质量、队伍建设等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一起通报,切实抓细、抓实、抓牢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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