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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醉驾入刑"第一案宣判 当事人被判拘役2个月 (2)

2011年05月11日 07:1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编辑:利雪娟

庭审直击:

法庭上认罪

表示不上诉

昨日下午4时,庭审正式开始。旁听现场坐满了交通民警、市民代表等。此次庭审同样在中国法院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

陈某被法警从羁押室带至被告席,原来满头黑发被剃光,身穿黄色在押人员马甲,但是没有戴手铐脚镣。短短的十几步路,陈某弓着背,缩着脖子,但头抬了起来,一双眼睛扫视着旁听席,眼神有些迷茫。

坐到被告席上后,审判长询问“是否要求法官回避”时,陈某条件反射般站了起来,对着话筒轻声说:“不需要”。此后的一分多钟,陈某一直站着回答审判长的问话,双肩耸着,两手紧紧贴着裤缝线,不时还轻轻抓了抓裤子。站立旁边的法警拉了一把陈某的衣袖,提示他可以坐下回答问题,陈某才安心地坐下来。

审判长问: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意见?是否认罪?陈某清晰地回答:没有意见,我认罪!在辩论阶段,陈某也没有过多地为自己的醉驾行为找理由。

庭审最后,陈某有些语无伦次地说:“既然做错了事,我愿意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我脱岗时间太久,我就会丢掉工作,要离开柳州。我很喜欢柳州,不想离开,希望法官能够宽大处理。”

休庭5分钟后,审判长当庭宣判:陈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陈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事后,审判长告诉记者,考虑到陈某的罪行较轻,没有构成危险后果,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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