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金融服务收费同城化12月31日实施,南北钦防4市——
同行异地存取不收手续费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记者 雷小琴
核心提示
12月2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2月31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正式启动实施,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即指以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等4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同一银行内一律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这也是继7月1日通讯同城化之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同城化发展的又一举措。
解读
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分期分批实施
预计明年10月完成4市银行业务系统的接口改造和测试工作
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等4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同一银行内一切以异地为依据而设立实施的差异化收费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存折、存单、银行卡、各类银行结算账户、ATM、网络银行、手机(电话)银行、电子银行等所有服务载体,包括且不限于汇兑转账、存取款、托收代付等服务形式和方式,一律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实现服务收费同城化。4市范围内的跨行异地业务一律视为跨行同城业务,仅收取跨行业务费用,不再收取异地业务费用。
第一阶段从2013年12月31日起,由广西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区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率先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第二阶段从2014年4月1日起,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区分行实施北部湾经济区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
此外,此次金融服务同城化共包括“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银行资金汇划同城化”、“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同城化”、“保险售后服务同城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共享平台建设”、“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联合发债平台建设”,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区域同城化”等8项具体工作。预计在明年10月完成4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综合业务系统的接口改造和测试工作,待年底进行接口验收和生产环境部署后,与银行向客户收费一体化同时上线。
| 上一页 下一页 |
| 第 [1] [2] [3] [4] [5] [6] [7] 页 |
| (支持“←、→”键翻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