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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纪委: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一批公职人员被处分 (2) |
2015年04月27日 06:57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刘晓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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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林县西燕镇国土所负责人韦芳禄公车私用问题 通报内容: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间,韦芳禄私自驾驶单位带标志公车,分别多次接送孩子上学、到酒店喝喜酒、拉建材回老家等。 处理情况:上林县纪委给予韦芳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兴宁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科员杨某公车私用问题 通报内容:今年3月2日,杨某驾驶公务车到某学校参加家长活动,被行风监督员发现,并在南宁电视台《电视问政》节目曝光。 处理情况:兴宁区纪委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 5 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员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通报内容:2015年3月2日,兴宁区“三车”综合治理联合执法大队第二执法组4名执法队员在整治点待命时打牌,被行风监督员发现,并在南宁电视台《电视问政》节目曝光。 处理情况:兴宁区纪委给予该执法组负责人梁立斌党内警告处分;4名执法队员被解聘。 6 南宁市长堽小学校长魏鲁敏挥霍公款问题 通报内容:南宁市长堽小学校长魏鲁敏利用公款组织全体教职工到良凤江旅游风景区开年终工作会,并用公款购买发放物品和拍摄艺术照等,挥霍公款6万余元。 处理情况:青秀区纪委给予魏鲁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公款消费及违纪所得进行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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