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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转完全产权有的补1千有的10多万 相差百倍 |
2016年06月15日 15:14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利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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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小区,同等面积,几乎同一时段建成的经适房转完全产权,有的只补1千多元,有的要补10多万元 新旧政策不同 补缴款相差百倍 图为中房碧翠园A区经适房。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陈维 文/图 同属一个小区,几乎也是同时段建成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同等面积情况下要转成完全产权,有的业主需要补缴的相关价款是1000多元,有的业主却要补缴10多万元,相差上百倍。最近,南宁几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很多业主都在为这件事情苦恼。部分业主向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反映“遭遇不平等政策”。南宁市住房部门回应称,“正在组织起草相应的处理意见报请市政府研究确定,请业主耐心等待” 1 现象 相同面积房子补款相差100倍 杨先生是南宁市中房碧翠园小区A区的业主,2010年5月签订购房合同。他的朋友覃女士也购买了该小区的经适房,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是2009年7月底。去年底,覃女士到房产部门将自己的经适房转为完全产权,补缴的相关价款为1000多元。后来杨先生也到住房部门进行了咨询,被告知他的房子要转为完全产权,需要补缴的价款是14万多元。“同一个小区,几乎是同时段建成的经适房,面积都一样,为何转完全产权要交的钱却差了100倍?”杨先生想不明白。 一石激起千层浪。部分符合转完全产权条件的经适房业主在听说覃女士的情况后,纷纷到房产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所补缴的价款在1000多元到4000元之间。其他业主看着也“心痒痒”,但他们的遭遇却和杨先生一样,被告知要补缴的价款均为10多万元。如此巨大的补缴差距,引来众多业主的不解。 位于南宁市安园东路的桃花源小区(经适房小区)也存在同样情况。为此,该小区部分业主在今年5月26日给房产部门递交材料指出:一样的楼盘,一样的地价,同一时期申请和公示,同一时段获得准购资格,一样的合同内容,只是因为被安排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同,就造成补缴价款的天壤之别,对此实在难以理解,也无法接受。业主还指出,购房合同里并没有关于经适房转完全产权时需按不同的政策执行的条款。 根据杨先生等人的不完全统计,中房碧翠园、桃花源、澳华花园、昌泰清华园等几个经适房小区,涉及的利益相关户“超过400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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