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水电费拒绝提供发票,电费不列单价电量;水电费代收标准均超物价部门审批标准,业主咨询物业却一问三不知,一笔糊涂账让业主如同雾里看花!”近日,柳州市城中区万达中心广场公寓区有业主向本报反映,成都宏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宏鹏公司)不但代收水电费方式不透明,而且,只要业主拖欠物业费,尽管不欠水电费,照样被断水断电。为此,业主已向物价及税务部门举报投诉。(1月14日广西新闻网)
只要业主拖欠物业费,就断水断电,物业管理方显然已经把这当成催交欠费的一种“杀手锏”。然而,这样做只会激发双方的矛盾,使问题更难解决,实为下策。物业管理要管理好小区,行为要合规合法,既要学会理性协商,也要多学学法律知识。业主之所以拖欠物业费主要因为小区代收水电费的方式不透明,不是按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水电费,而是自定电费1.22元/千瓦时,在下调前甚至达到1.28元/千瓦时,水费3.55元/立方米的代收标准,物业这番已经涉嫌违反相关物价规定,本就是理亏的事情。退一步讲,即便物业费问题协商解决不了,业主长时间拖欠,一码归一码的情况下还有法律途径可走。物业根本就没有权力对业主断水断电,这一行为也涉嫌违法。对于违规代收水电费、断水断电的问题,相关部门必须对其依法处罚,断不能化干戈为玉帛,助长了物业蛮横强势的违规之风。(叶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