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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广西公布一批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2) |
2021年09月28日 07:36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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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贵港市查处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行政处罚案 6月8日,贵港市邮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镇隆镇邮政快递超市进行调查,通过调取现场视频监控回放资料等方式,发现该邮政快递超市的前台揽收业务员在6月6日上午10时57分至11时13分左右揽收快递包裹时,未开封对交寄物品内件进行验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贵港市邮政管理局责令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镇隆镇邮政快递超市停业整顿30天。 案例四:中国民用航空广西安全监督管理局查处梧州机场行政处罚案 4月9日,某飞行学校DA-42飞机执行梧州机场带飞训练任务。其间,西江机场从安全角度考虑启动“集结待命”应急响应。由于信息传递不畅,一辆主力消防车在未获得管制员许可的情况下穿越滑行道,进入航空器活动区域,造成通航训练飞机拉升通场,违反了《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未经塔台管制员许可,任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规定。 事件发生后,梧州机场未在航空安全信息网上及时填报“梧州机场启动集结待命应急响应事件”信息,也未通过其他方式及时报告给局方,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 根据《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百零五条、《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广西民航监管局对梧州机场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两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当日值班信息员徐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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